主貸人
在住房貸款合同中,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“貸款人”,而另一方是作為“共同貸款人”進行參貸,并且“共同貸款人”除了是“貸款人”的直系親屬之外(夫妻、父母、子女),還必須為抵押房產的所有者之一。
為什么要選擇一個“主貸人”?
因為這將直接關系到以后的還款。當夫妻二人共同貸款時,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。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以下兩個方面。
財產損失保險
當?shù)盅旱姆慨a出現(xiàn)規(guī)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,例如火災、暴風雨、坍塌等,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。
還貸保證責任險
這項保險主要是為了保護“主貸人”,如果貸款人在還款期間發(fā)生意外導致死亡或傷殘時,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余的還貸責任。
但有些人會說,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,房子是否就與自己無關?是否參與還貸財產都不屬于自己?答案是否定的。這屬于婚后夫妻取得的共同財產,婚后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。無論是否是“主貸人”,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,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。
那如何確定“主貸款人”?
1、主貸款人應選擇首付更高更穩(wěn)定的一方,便于貸出較高的額度。
2、如需貸款較長年限,可考慮選擇更年輕的一方。
3、主貸款人應選擇征信情況更好的一方,如果征信不良,有可能會影響銀行批貸。
Tips
貸款時銀行主要考核主貸款人的貸款資質,確定一個合適的主貸人,能更容易申請到額度較高的貸款和較長年限。